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Chapter 5 法律责任Article 41Repealed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