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人事餐厨垃圾处置活动的,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反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