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疫、经济、贸易、建设、交通、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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