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码标价,价格合理,保证质量;
(二)提供服务,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内容;
(三)对需要开封或者调试的商品,应当在消费者购买时开封或者调试;
(四)主动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五)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
(六)不得强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条件;
(七)不得出售淫秽物品和其他违禁品;
(八)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其他欺骗性宣传;
(九)不得提供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违反社会公德的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