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其他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不得运输、仓储、邮寄、隐匿明知或应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标识,或为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其它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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