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的主要内容:
(一)听取省人大代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省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省人大代表通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省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省人大代表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取省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取和了解省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七)听取和了解省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了解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和困难,听取省人大代表对履职服务保障以及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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