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省人大代表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按地区或者按行业、专业组成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原选举单位应当协助建立代表小组,做好同代表小组的联系工作,协助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及时请假并说明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