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中小学的规模、办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招生方案;
(二)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地区中小学校的开办、合并、搬迁、停办意见;
(三)负责本辖区内教师的选聘、交流、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工作;
(四)管理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五)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六)在省级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生源情况,负责各中小学校编制的具体分配、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