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社区戒毒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戒毒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可以获得的帮助;

(二)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三)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

(五)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法律后果;

(六)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