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Repealed

人事行政部门设立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除可以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业务外,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委托,可以承担下列人才公共事务:

(一)从事人事代理业务;

(二)管理流动人员和非国有单位人才的人事档案;

(三)组织人才培训;

(四)进行人才素质测评;

(五)建立人才信息网络系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