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Amended

建立财政拨款、企业投入、金融贷款、社会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科学技术投入体系,完善科学技术投融资平台,创新科学技术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全省科学技术投入的总体水平。

整合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发挥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的引导、示范、放大效应,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

全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应当逐年增长,所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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