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Amended

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全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创新发展战略、创新体系建设、重大专项、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和修订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应当充分体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基本要求,并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等作为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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