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Chapter 2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产业化Article 14Amended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学技术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项目承担者应当依法实施,并就实施和保护情况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具备实施条件且在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没有实施的,项目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