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单位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落标的,所交保证金在评标工作结束后退还;投标中标的,所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中标通知书送达后,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