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Article 29Amend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对统计数据进行稽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检查。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