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和区、县及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事机构所需经费,应当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每年财政预算。

单位内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群防群治工作所需的经费,可以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