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In force

自治县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

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共同进步。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学习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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