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因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该项工程的施工工期。

变更城市排水许可内容的,排水户应当向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城市排水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和转让。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