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合作社应当实行社务公开,每年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社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查阅合作社财务状况。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