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Repealed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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