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Chapter 5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Article 24Repealed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被列为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中央或者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州(地)、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州(地)、市人民政府决定;县及县以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县人民政府决定。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