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将其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应当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