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电力管理部门对窃电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不能认定窃电行为的,予以撤销案件;

(二)对窃电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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