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负责市场内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建立健全相关卫生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保持摊点、门前的清洁卫生。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