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国防教育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

开展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