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2 会议的举行Article 9Amended常委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出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会前以书面形式通过常委会办公厅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应当在会议期间通报,并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公布。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6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