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