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工违法犯罪;

(二)负责内部治安管理,消除治安隐患,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调解、处理内部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单位稳定;

(四)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依法监督、考查和教育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劳动教养院外执行人员、被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

(六)负责本单位涉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七)落实要害部位和其他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八)发生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好案件、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机关侦破;

(九)配合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集体户口和外来人口;

(十)参与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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