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公安机关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的职责是:

(一)指导单位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指导督促单位开展治安防范检查,消除治安隐患;

(三)协助单位培训保卫工作人员;

(四)指导单位保卫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五)检查单位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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