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风景名胜区内实行植树绿化和封山育林,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植被和动物生长栖息环境。不得砍伐风景名胜区内的林木;确需进行更新采伐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审核,报林权主管部门审批。

绿化工程审批及林木的砍伐和移植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