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辽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本条例所称辽河流域(以下简称流域),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的干流及其支流所流经的区域和集水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