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承办单位的书面答复,应当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后送达代表,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有关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应当同时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