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