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Repealed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