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以上卫生防疫机构内设立性病、艾滋病防治专业科室,负责对辖区内性病、艾滋病的防治、监测、技术培训、宣传等工作。监测的主要内容是:

(一)收集、分析、上报性病、艾滋病疫情;

(二)对重点人群进行性病、艾滋病监测;

(三)进行性病、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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