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自治机关加强对哈萨克族和其他民族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和保护工作;繁荣哈萨克族的文学、美术、音乐、舞蹈的创作,发展哈萨克族文学艺术。

自治机关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重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群众性文化事业的发展。

自治机关发展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加强牧区农村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办好哈萨克族语广播和自播节目,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

自治县新闻、宣传、电视、电影、网络、商标、牌匾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禁止有侮辱、歧视少数民族的内容、语言和称谓。

Local Regulations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