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Chapter 6 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抢险Article 37Repealed对危险房屋采取原址重建方式解危的,在满足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改变原房屋用途,不突破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原建筑高度的规划实施。危险房屋原址重建的,应当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优化审批流程,依法缩短审批时限,并依法减免相关费用。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