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加强辖区内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加强生态环境的预测、预警工作,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逐步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应当重视解决生态移民群众的后续产业发展、生活来源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应当为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并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享受合理的利益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