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Amended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或者不按水表分户计量收费而实行包费制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的,按每户一百元计算处以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