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提出各排污单位控制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削减时限,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下达。排污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削减任务。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