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Amended

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法规,从公布到施行的日期,一般不得少于六十日。

法规通过后,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并于十五日内在《湖北日报》上刊登。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