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技术贸易机构可以凭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从技术性纯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三十作为奖酬金,用于奖励从事该项技术工作的人员;为老区和贫困地区提供技术的,可以再提高百分之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