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和区、县物价检查所根据市物价局规定的职责,执行价格监督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佩带识别标志,并出示证件。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