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3 代表职务执行的保障Article 36In force代表担任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的,其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代表所在单位应当予以保证。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