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应当通过调研、视察、走访、代表接待日、主题活动、网络平台、代表联络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