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文物保护事业可以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物事业的捐赠,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