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给予下列优惠:

(一)对改造项目给予补贴;

(二)对经营场地租金给予补贴;

(三)对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贴;

(四)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他补贴。

前款优惠措施所需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清真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可以依法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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