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