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经营权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所有的林木不得分给个人所有。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