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提前15日向所在地的区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建筑施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区环境保护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批复。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